《暮色锦华这本书写得很生功,剧情不俗套。看了还想看,故事很吸引人,佚名写得真好。苏锦华孟晔是本书的主角,讲述了:成婚第三年,太医断定无缘子嗣时,我试探性地自请下堂过。孟晔疯了一般闯入宫廷,双目猩红地跪在我身前发誓:「我只要锦华,宁愿断子绝孙。」「若有二心,不得好死。」我想得开,这么多年从不用子嗣为难自己。他也兑
《暮色锦华》 第二章 免费试读成婚第三年,太医断定无缘子嗣时,我试探性地自请下堂过。
孟晔疯了一般闯入宫廷,双目猩红地跪在我身前发誓:
「我只要锦华,宁愿断子绝孙。」
「若有二心,不得好死。」
我想得开,这么多年从不用子嗣为难自己。
他也兑现了承诺,后院里未添一人。
时光一晃,人生竟已过半,还被小姑娘拿着子嗣戳心窝子,实在好笑。
扶着婆母下山时,那姑娘恰巧上了接她的马车。
马车宽大华丽,不输太傅府。
丫鬟奴仆服侍更是周到,字字句句不落「老爷交代」,也是位被夫君捧在心上疼的女子。
只车篷一角高挂的饰品,让我晃了眼。
是婆母上月求给孟晔,千叮万嘱让他随身携带,而他口口声声不知丢在何处的平安扣。
婆母显然也看到了,她迅速挡在我身前:
「锦华,母亲有点疲劳,可否扶我去旁边休息一会儿。」
我收回目光,假装没看到那女子***裸的逼宫。
「好!」
人到中年,最紧要的便是体面。
小姑娘不懂,可我一门主母,不能不懂。
孟晔回来时,我捧着一本兵书,在三十六计上反复咀嚼--
兵不血刃,攻心为上。
「怎的又看起了兵书?」
他顺手夺过的兵书,捉住了我的手。
「今日可是累坏了?有没有想我?」
我失神地看着他。
想从那张被岁月优待的脸上找出半分破绽。
可是没有。
他沉浮官海十数载,沉稳老练,早已不是那个把情绪都放在脸上的少年。
深情的眸子里,信誓旦旦全是我的模样。
只他青衣长衫的宽袖口处,沾染的一小块污渍还是泄了密。
趁他不注意我捻在指尖闻了闻--是蟹黄。
那个女子曾满面含春地对侍女说过:
「夫君最是闻不得蟹味,奈何我就好这一口。」
「他答应我,今日我回府时,他会奖励我整整一碗他亲手剥的肥蟹肉。」
回来这么晚,是为她剥蟹肉去了啊。
我也很喜欢吃蟹肉的,没有嫁给孟晔之前,父兄会挽起长袖,为我剥满满一碗蟹肉。
后来,孟晔说他闻不得蟹的腥味儿,隔老远都会熏得他胃里翻江倒海。
为了他,我再也没有吃过螃蟹了。
时至今日,我在为爱妥协的时候,他已经学会了在爱里包容。
用心地包容另一个人的喜好和习惯。
其实,那般明目张胆的爱意,我也曾有过的。
小说《暮色锦华》 第二章 试读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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