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清远是寒门学子,才学惊人,却因家贫连束修都交不起,嫡姐嫌他寒酸。直到那天诗会,
他作出惊艳全场的诗句,嫡姐却悄悄撕了他的诗稿。我捡起碎片,低声问她,"嫡姐,
林公子这般有才,为何要毁?"可嫡姐冷笑道,"有才又如何?穷酸书生,
十年寒窗未必能中举,我可等不起这场豪赌。"满院贵女纷纷点头,再无人看他一眼。
我悄悄拼好诗稿,藏入袖中,"那正巧了,嫡姐说的赌徒,不就是我吗?"嫡姐不屑一顾,
我已快步离去。破庙檐下,他正在就着月光苦读。我放下带来的糕点和灯油,轻声道,
"我虽无陪嫁,可也攒了些私房。她嫌你穷,可我却信你。娶我,如何?
"01林清远是嫡姐沈知瑶不要的穷书生。这话说出来并无半点夸张。那日沈府春日诗会,
满园锦绣,才子佳人云集。林清远一袭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,立在其中,像一棵倔强的青竹,
格格不入。他确有才学,一首《望岳》,气势磅礴,引得几位老翰林都捻须称赞。
可赞叹过后,众人目光一转,落在他那寒素的穿着上,便只剩下客气的疏离。我远远看着,
瞧见嫡姐沈知瑶带着几个贵女,将林清远堵在了假山后。
沈知瑶是我们沈家这一代最耀眼的明珠,父亲是京城首富,母亲是吏部侍郎的亲妹,
她自小被娇养长大,眼光高得很。她看上林清远的才,却又鄙夷他的穷。“林公子,
这诗确是好诗。”沈知瑶的声音清脆,却带着一丝施舍般的傲慢,“只是,诗才不能当饭吃。
你连来赴会的像样衣裳都没有,十年寒窗,可能中举?就算中了举,后面还有会试、殿试,
哪一步不要银钱打点?我沈知瑶,可没功夫陪你赌这一场未知的富贵。
”她身边的贵女们掩唇轻笑,声音不大,却像针一样扎人。我看到林清远的背脊挺得笔直,
下颌紧绷,一双墨黑的眼眸里,翻涌着屈辱与不甘。他什么也没说,只是沉默地站在那里,
任由那些轻蔑的目光将他凌迟。而后,我看到了让心头发冷的一幕。沈知瑶伸出纤纤玉手,
从他手中拿过那张写着《望岳》的诗稿,轻轻一撕,再一揉,丢在了地上。
“别拿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,污了我的眼。”她说完,转身便走,姿态优雅,
仿佛只是丢掉了一张废纸。满园的喧嚣似乎都静止了。所有人的目光若有若无地瞟向假山,
带着看好戏的玩味。林清远僵在原地,许久,才缓缓蹲下身,要去捡那些碎片。我提着裙摆,
快步走了过去。在他之前,将那些被揉皱的纸片一一拾起。他抬起头,眼中的惊愕一闪而过,
随即化为更深的狼狈。我没有看他,而是转身看向已经走远的沈知瑶,扬声问她:“嫡姐,
林公子这般有才,为何要毁了他的诗稿?”沈知瑶停下脚步,回头看我,
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。“一个庶女,也配来质问我?”她冷笑一声,“有才又如何?
穷酸书生,十年寒窗未必能中举,我可等不起这场豪赌。”周围的贵女们纷纷点头附和,
再无人看林清远一眼。我将那些碎片小心地收拢,藏入袖中,低声道:“那正巧了,
嫡姐说的赌徒,不就是我吗?”我的声音不大,但足够让周围的人听清。
沈知瑶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,她不屑地啐了一口,带着人扬长而去。
我没有再理会旁人的目光,转身对仍旧蹲在地上的林清远伸出手。他愣愣地看着我,没有动。
我轻声道:“起来吧,地上凉。”他终于动了,却没有借我的力,而是自己撑着地站了起来,
动作有些踉跄。“多谢沈二姑娘。”他的声音沙哑,带着一丝压抑的颤抖。“我叫沈知意。
”我看着他,“知道的知,意义的意。”他点了点头,不再言语,转身默然离去,背影萧索,
却又透着一股宁折不弯的孤傲。那一夜,我辗转难眠。我想起林清远那双淬了墨的眼睛,
里面有屈辱,有愤怒,更有藏不住的野心。我想起嫡姐的话,“豪赌”。我,沈知意,
虽为庶女,母亲早逝,在沈府活得像个透明人,可我骨子里,却遗传了父亲的商人血性。
我喜欢赌,尤其是赌那些看似不可能赢的局。我将自己所有的私房钱,
一共二百三十七两银子,装进一个包袱里。又去厨房,包了一食盒母亲教我做的桂花糕,
提上了一小罐灯油。京郊的破庙,是我偶然发现的。我知道,
那里住着几个无家可归的赶考学子,林清远就是其中之一。当我找到他时,
他正坐在破庙的屋檐下,借着清冷的月光,读着一本卷了角的《礼记》。夜风吹起他的衣角,
更显单薄。听到脚步声,他警惕地抬头。看清是我,他眼中的戒备化为了惊疑。
我将食盒与灯油放在他身边的石阶上,轻声道:“夜里看书伤眼,点灯吧。这是桂花糕,
垫垫肚子。”他看着那些东西,嘴唇动了动,却没有说话。我在他对面坐下,
开门见山:“林清远,我今天来,是想和你谈一笔生意。”他终于抬眼看我,
眸光深沉:“沈姑娘请讲。”“我赌你将来前程似锦,金榜题名。”我直视着他的眼睛,
一字一句道,“我用我所有的私房钱,助你考取功名。作为回报,我要你娶我为妻。
”他猛地站了起来,脸上满是不可置信。“沈姑娘,你可知你在说什么?我一介白身,
家徒四壁……”“我知道。”我打断他,“我什么都知道。嫡姐嫌你穷,
可我却信你的才华不止于一首《望岳》。她不敢赌,我敢。”我打开包袱,
将里面的银子推到他面前。“我虽无丰厚陪嫁,可也攒了这些。你若点头,从今往后,
你的笔墨纸砚,你的束修盘缠,都由我来操心。你只需安心读书,考取功名。
”破庙里一片寂静,只有风吹过梁柱的呜咽声。林清远死死地盯着我,那双深邃的眼睛里,
情绪翻江倒海。有震惊,有审视,有挣扎,最后,都化为了一种灼热的光。许久,
他缓缓跪下,对着我,行了一个大礼。“沈知意,”他一字一顿,
声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郑重,“若不负你,我林清远此生,便不配为人。”我笑了。我知道,
我的这场豪赌,开局了。02我和林清远的婚事,成了整个京城的笑话。父亲气得摔了茶杯,
骂我不成器,自甘**,丢尽了沈家的脸。嫡母更是冷嘲热讽,说我一个庶女,
本就上不得台面,如今配个穷书生,倒也算是门当户对。沈知瑶来看我,
脸上挂着怜悯又幸灾乐祸的笑。“妹妹,你可真是出息了。放着那么多富家公子不要,
偏要去捡我丢掉的破烂。怎么,就那么想当官夫人?也不怕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”我正在收拾我那简单得可怜的嫁妆,闻言,只是淡淡一笑:“嫡姐放心,
我这篮子结实得很,轻易不会空。”她被我噎得说不出话,
最后只能撂下一句“你就等着哭吧”,悻悻离去。没有盛大的婚礼,没有宾客盈门。
我穿着一身半旧的红衣,自己走出了沈府的大门,坐上了一顶青布小轿,
嫁进了林清远在城南租下的一间小院。院子很小,只有两间正房,一间灶房。
院里有一棵老槐树,夏日里想必会很荫凉。林清远穿着一身他最好的青衫,
胸前戴着一朵红绸花,站在门口等我。看到我,他眼中满是愧疚和心疼。“知意,委屈你了。
”我摇摇头,握住他冰凉的手:“不委屈。这是我们的家。”新婚之夜,没有红烛高照,
只有一盏昏黄的油灯。我们相对而坐,他一遍遍地摩挲着我的手,郑重地向我许诺:“知意,
你信我。今日之窘迫,他日我定百倍偿还。我会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。”我相信他。
我信他眼里的真诚,信他握着我时掌心的温度。婚后的日子清苦,却也安宁。
我将带来的二百多两银子仔细规划,一部分用于家常开销,一部分给他买了大量的书籍,
剩下的,则作为本钱,开始做些小生意。我自小在商贾之家耳濡目染,对算账经营颇有心得。
我发现城南的绣坊多,绣娘们每日赶工,常常来不及做饭。我便租了个小摊,
每日清晨去采买新鲜食材,做好干净可口的饭食和汤水,专卖给那些绣娘和附近的力夫。
起初,林清远是不同意的。他觉得我是大家闺秀,不该抛头露面,做这等粗活。
“我是你的妻子,这个家,我们一起撑。”我一边算着账,一边对他说,“你只管安心读书,
其他的事情,交给我。”他看着我被灶火熏得微红的脸颊,和指尖因为切菜而留下的小口子,
眼圈红了。他没有再说什么,只是从那天起,每日我收摊回家,他都会提前打好热水,
等我回来泡脚。夜里,他会一遍又一遍,用上好的药膏,为我涂抹手上的伤口。
我的小食摊生意渐渐好了起来。我又托人寻了些便宜的布料,
利用晚上的时间做些荷包、帕子,绣上雅致的花样,让林清远带去书院,
卖给那些家境尚可的同窗。日子就像那流水账,一笔一笔,算得清晰,过得踏实。
我们的钱匣子,从空空如也,到渐渐有了积蓄。沈知瑶偶尔会派丫鬟来“探望”我,
实际上是来看我的笑话。丫鬟回去后,添油加醋地描述我们生活的窘迫:说我满身油烟味,
双手粗糙得像老树皮,说林清远整日埋首故纸堆,一副穷酸相。沈知瑶听了,总会满意地笑,
然后赏那丫鬟几钱银子。这些话传回我耳中,我只是一笑置之。燕雀安知鸿鹄之志。
她们不懂,我所做的一切,都是在为我们的未来添砖加瓦。三年时间,转瞬即逝。
乡试放榜那天,我和林清远一起站在拥挤的人群里。当听到“林清远”三个字高悬榜首时,
我激动得几乎落泪。他紧紧抱住我,在我耳边一遍遍地说:“知意,我们成功了第一步!
我们成功了!”他中了举,按照规矩,沈家也派人送来了贺礼。父亲第一次给了我好脸色,
嫡母也假惺惺地夸我“有眼光”。沈知瑶看着林清远穿着官府送来的举人服,英姿勃发,
眼神里第一次流露出一丝复杂。她大概没有想到,她丢掉的“破烂”,竟真的能发光。
我知道,这只是开始。真正的战场,在京城。03中了举人,林清远得以进入国子监读书,
离会试又近了一步。我们的生活,也终于不再那般捉襟见肘。他不再需要为束修和笔墨发愁,
每日与京中才子们谈诗论文,眼界日益开阔。而我,则将食摊交给了请来的帮工,
自己则用攒下的钱,盘下了一间小小的铺面,做起了布料生意。我利用沈家庶女的身份,
搭上了几家南边丝绸庄的线,总能拿到一些时兴又价廉的料子。我的铺子虽小,但货真价实,
童叟无欺,渐渐在城南闯出了些名气。林清远对我做生意的事,态度变得有些微妙。
他不再像从前那样明确反对,却也时常在我耳边念叨:“知意,你终究是举人娘子了,
日后我若金榜题名,你便是官夫人。这些抛头露面的事情,还是少做为好。免得落人口实,
说我林清远靠着妻子钻营。”我听出他话语里的意思。他开始在意自己的名声,
在意旁人的眼光。他希望自己的妻子,是那种大门不出、二门不迈,娴静温婉的大家闺秀,
而不是一个在市井里摸爬滚打的女商人。我心中有些不舒服,但转念一想,他寒窗苦读多年,
有这份心思也属正常。于是我便笑着应下:“好,等你的好消息。等你高中,我就关了铺子,
在家专心相夫教子。”他听了,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,拥我入怀,温言软语:“知意,
你最是知我。”会试那几日,***夜不宁。他进了考场,我便在家里抄写经文,为他祈福。
他从考场出来,面色苍白,我早已炖好了补身的鸡汤,一口一口喂他喝下。等待放榜的日子,
最为煎熬。林清远变得沉默寡言,时常一个人在院中枯坐半天。我知道他心中压力巨大,
便也不去打扰,只是默默做好后勤,让他没有后顾之忧。终于,杏榜高悬。“状元!
新科状元林清远!”报喜的官差敲锣打鼓地来到我们的小院门口时,我正站在那棵老槐树下。
听到那声高喊,我整个人都懵了,手中的账本“啪”地一声掉在地上。
林清远从屋里冲了出来,他看着那张金灿灿的皇榜,激动得浑身颤抖。他一把将我抱起,
在院子里疯狂地转圈,大笑着,喊着:“知意!我中了!我是状元!我做到了!
”我也跟着他笑,笑着笑着,眼泪就流了下来。三年的辛苦,三年的期盼,在这一刻,
尽数化作了滚烫的泪水。状元及第,跨马游街。那一日,整个京城都为之沸腾。
我站在人群中,看着他身穿大红状元袍,头戴金花乌纱帽,骑着高头大马,从长街缓缓行过。
面如冠玉,意气风发,引得无数闺阁女子探出窗来,抛洒香囊手帕。他看见了我。
隔着攒动的人潮,他的目光精准地落在我身上。他对着我,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。那一刻,
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。我的豪赌,赢了。赢得彻彻底底。沈家也彻底扬眉吐气。
父亲大摆宴席,将我与林清远奉为上宾。沈知瑶也嫁了人,夫家是户部侍郎的公子,
虽也显贵,但比起新科状元,终究是差了一筹。宴席上,她看着我的眼神,
嫉妒得快要喷出火来。父亲拉着林清远的手,亲热地喊着“贤婿”,
全然忘了当年是如何骂我丢了沈家的脸。这世间的捧高踩低,我算是看得真切。
我们搬离了城南的小院,住进了皇帝御赐的状元府。府邸阔朗,有奴仆成群。
我关掉了布料铺子,如我所言,开始学着做一个真正的官夫人。起初,
林清远对我还是如珠如宝。他将府中中馈尽数交予我手,每日下朝回来,
总会与我分享朝堂上的趣事。他说,皇帝很欣赏他,将他安排进了翰林院。他说,
他要一步一步,走到权力的中心,为我挣一个一品诰命。我沉浸在这份幸福里,
以为我们的苦日子真的到头了。直到那一天,昭阳公主的出现。
04昭阳公主是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小女儿,金枝玉叶,娇蛮无双。
她在宫宴上第一次见到林清远,便被他出众的才貌所吸引。那之后,
便时常以“探讨诗文”为由,召林清远入宫。起初,林清远还会跟我解释,说公主只是爱才,
让我不要多想。我自然是信他的。他是状元,是天子门生,与公主有些交集,也属正常。
可渐渐地,我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。他回来的时辰越来越晚,
身上时常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女子香气。他与我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少,
眉宇间多了几分我看不懂的烦躁与郁结。他开始挑剔我。“知意,你的衣裳颜色太素了,
配不上我状元夫人的身份。”“知意,你怎么还在用那些商贾人家的熏香?俗气。”“知意,
我与同僚们应酬,你便不要去了。你……不懂那些规矩,免得失了我的颜面。”一句句,
像软刀子,割得我心头发凉。我还是那个沈知意,可在他眼里,我似乎一夜之间,
就变得上不了台面。我曾试图与他沟通。“清远,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?
你若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好,你告诉我,我改。”他却只是不耐烦地挥挥手:“你很好,
是我不好。我累了,想一个人静静。”他的疏离,像一道无形的墙,将我们越隔越远。
直到沈知瑶幸灾乐祸地跑来告诉我:“妹妹,你可得看好你的状元郎了。我可听说了,
昭阳公主对他青睐有加,宫里都传遍了。你一个商贾庶女,拿什么跟金枝玉叶的公主比?
”我心头一沉,却嘴硬道:“公主只是爱才,嫡姐莫要听信谣言。”“是不是谣言,
你自己心里清楚。”沈知瑶丢下这句话,得意洋洋地走了。那一晚,林清远又是深夜才归,
带着一身酒气和浓郁的脂粉香。我坐在床边等他,看着他醉眼惺忪的模样,
心里的不安达到了顶点。“清远,你告诉我,你和昭阳公主,到底是怎么回事?
”我鼓起所有的勇气问道。他似乎是被我的话**到了,猛地睁开眼,眼中的醉意消散,
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冷漠和暴戾。“怎么回事?”他冷笑一声,站起身,
居高临下地看着我,“你觉得我们能是怎么回事?她是公主,我是臣子!沈知意,
你不要忘了你自己的身份!你以为你还是那个可以对我指手画脚的沈知意吗?我现在是状元,
是翰林院修撰!而你呢?你只是一个浑身铜臭味的商人之女!”他的话,像一盆冰水,
从头浇到脚,让我彻骨冰寒。“铜臭味?”我自嘲地笑了,“林清远,
你忘了是谁用这‘铜臭味’的银子,为你买书置墨,让你安心科考的吗?
你忘了是谁起早贪黑,磨破了手,为你撑起一个家的吗?”“够了!”他粗暴地打断我,
眼中满是嫌恶,“我没忘!正因为没忘,我才觉得恶心!我堂堂状元郎,
竟是靠一个女人养活的!这说出去,是何等的耻辱!沈知意,
你是我平步***上最大的污点!”污点……我怔怔地看着他,
这个我曾以为可以托付一生的男人,此刻显得如此陌生,如此可怕。他眼中的鄙夷与厌弃,
将我最后一点希望,彻底击碎。原来,我曾引以为傲的付出,在他眼中,
竟是让他蒙羞的耻辱。原来,我以为的相濡以沫,在他看来,
不过是他人生履历上一个亟待抹去的污点。我的心,在那一刻,死了。05心死之后,
是麻木。我不再追问他晚归的缘由,不再关心他身上的香气属于谁。
我们成了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。他睡在书房,我独守空闺。
状元府里下人们的眼神也变了。他们都是人精,
自然看得出谁才是这座府邸真正未来的女主人。他们开始怠慢我,对我阳奉阴违,
转而向频频“驾临”的昭阳公主献殷勤。昭阳公主来得越来越频繁,甚至不再避讳我。
她会带着一群宫女太监,像巡视自己的领地一样,在府里指指点点。“这里的假山太小气了,
改日换个太湖石的。”“这池子里的荷花品相不好,都拔了,换上本宫喜欢的并蒂莲。
”她甚至会走进我的卧房,拿起我的梳妆盒,不屑地撇撇嘴:“林郎,你夫人的东西,
可真是寒酸。”林清远就站在她身后,含笑看着,没有一句辩驳。有一次,
公主的侍女故意将一碗滚烫的茶水泼在了我的手背上。我疼得倒吸一口凉气,
手背瞬间红肿起来。我抬头看向昭阳,她脸上挂着天真无邪的笑容:“哎呀,沈夫人,
你没事吧?本宫的侍女手脚笨,你不会怪她吧?”我看着她,又看向她身旁的林清远。
他只是淡淡地瞥了我一眼,然后对昭阳温声道:“公主,别为这些小事动气,仔细伤了身子。
”他甚至没有问我一句,疼不疼。那一刻,我疼的不是手,是心。那颗早已千疮百孔的心,
又被狠狠地剜了一刀。就在我以为自己的人生已经跌入谷底,不会再有更糟糕的境遇时,
我发现,我怀孕了。这个孩子的到来,像一道微光,照进了我黑暗绝望的世界。
我几乎是瞬间就决定,我要为了这个孩子,再挣扎一次。我找到林清远,将这个消息告诉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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